教務處工作職掌一覽表
單位 | 工作職掌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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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 秉承校長之指示,綜理教務各項業務: (一)教務相關計畫及業務之擬定與執行。 (二)教務相關規範章則之擬訂。 (三)教師課程分配。 (四)訂定招生工作計畫及辦理相關業務。 (五)召開教務會議。 (六)辦理課程發展委員會相關事項。 (七)上網填報個學期職業類科課程資料 (八)職業類科總體課程計畫書製作。 (九)辦理實習教師實習事宜。 (十)辦理均優質化相關競爭型計畫。 (十一)有關一般教務行政事項。 |
教學組 | 一、教學課程: (一)擬定相關教學活動計畫。 (二)編排教務處行事曆。 (三)編排教師課表、專用教室及班級課表。 (四)辦理教師調課、兼代課及補課等事宜。 (五)查對各班教室日誌。 (六)辦理及召開各科(領域)教學研究會。 (七)教師兼(代)名冊及造報任課時數等事宜。 (八)教師兼(代)課法定規章之轉知。 (九)巡堂及記錄教師教學情形,並適時處理或研議改進措施。 (十)彙整各科教師研訂之教學及作業預定進度表。 二、多元評量與競賽: (一)辦理各領域定期考查及抽考。 (二)辦理學生學期季寒暑假作業考查。 (三)辦理各項學藝競賽。 (四)辦理語言檢定業務。 (五)辦理校內外科學展覽會比賽與科學作品製作。 三、辦理學生學習扶助教學相關事宜。 四、研習規劃: (一)辦理教師研習與教學觀摩相關事項。 (二)協調各科教學研究會,辦理教學相關研習活動。 五、教師甄選: (一)各科教師缺額與統計。 (二)遴聘兼(代)課教師。 (三)辦理教師甄選試務工作。 六、輔導課業務: (一)訂定、修訂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二)辦理學生課業輔導相關事項。 (三)輔導課之代辦業務收費、退費及公告。 七、調查統計各式教學資料及報表。 |
註冊組 |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業務: (一)學生成績考查登記。 (二)學生學籍處理(新生、畢業生)。 (三)學生學籍異動(轉學、休學、復學、放棄學籍、重讀)。 (四)擬定有關註冊章則。 (五)辦理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原住民、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子女、特殊境遇子女、清寒優秀、高職免學費、兄姊同在學校就讀)。 (六)校內外各類獎學金之申請、審核、核發及表揚。 (七)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二、學籍報表及證明: (一)呈報新生名冊。 (二)呈報畢業學生名冊。 (三)呈報學生異動(轉學、休學、復學、放棄學籍、重讀)案件。 (四)更正學生學籍記載事項表。 (五)填(補)發英文畢業證書及各種成績證明書。 (六)畢業證書呈報核發及遺失申請。 (七)學生班級及招生調查表、學生概況表。 (八)辦理新生報到、編班、註冊及製發學生證。 (九)填寫調查統計各式學籍資料及報表(含僑生)。 (十)功動子女及公費生、僑生、公教人員在職死亡遺族撫卹有效期間等 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之審議。 三、多元入學: (一)辦理各項多元入學管道宣導事宜。 (二)辦理國中免試入學相關業務。 |
設備組 |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業務: (一)教學儀器設備之申購與借用辦法。 (二)儀器設備之維修與報廢處理辦法。 (三)訂定教學媒體之借用辦法。 (四)擬定教學設備更新計畫。 (五)訂定共同專業教室之管理及使用辦法。 (六)規畫一般教室之配置。 (七)規劃特別教室之配置。 (八)課網設備需求規劃。 (九)教科書採用辦法。 二、班級教室及共用專業教室教學設備更新、請購及報(廢)修處理。 三、班級教室及共同專業教室儀器損壞賠償。 四、教學文具、設備請購及管理。 五、特別教室、普通教室及選修教室之支配及管理。 六、管理各共用專業教室之儀器校內、外借出與收回。 七、贈送教材、儀器核收。 八、各科教科書之選定。 (一)彙整各科教學研究會所提教科書,提交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 (二)公告教科書單與驗書相關事宜。 (三)分發教師使用之教科書。 (四)學生教科書請購、發放、繳款相關事宜。 九、填報年度學校電腦及應用設備報表。 十、職業類科重補修業務。 (一)重補修宣導。 (二)學生重補修申請。 (三)協調各科重補修班任課教師。 (四)安排重補修課程時間表、上課教室。 (五)製作上課點名單及學分費繳款劃撥單。 (六)編列鐘點費清冊。 (七)辦理轉復學暨轉科學生抵免學分事宜。 十一、其他有關設備事宜。 十二、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
特教組 | 一、召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二、辦理特殊班級新生報到事項。 三、進行特殊班級學生的個別與團體輔導。 四、提供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課業與心理輔導。 五、辦理各種特殊學生調查、鑑定、十二年就學安置及轉銜、追蹤輔導 等工作。 六、推動特殊教育班級課程及教學活動。 七、從事特殊教育的實驗研究。 八、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九、實施特殊教育諮詢。 十、參與特殊教育各項研討會。 十一、辦理特殊教育各項相關會議。 十二、辦理特殊教育研習。 十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各項補助款。 十四、辦理特殊班戶外教學活動。 十五、參與各項特殊教育競賽活動。 十六、其他有關特殊教育工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