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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專區 / 教務組 / 註冊須知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進修部)

112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須知

壹、註冊:

一、期程:

     

     

8月31日(四)

預計

全校

一、開學典禮 & 發放「繳費三聯單」。

二、112新生須繳交

1、國中畢業證書。

2、近三月大頭照1吋,6張。

3、戶口名簿影本或是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

4、身分證引本(正反面分開)2份。

5、學生個人郵局或是銀行帳戶存摺影本(若無,以監護人存摺影本代替,須簽切結書)

6、特殊身分證明。

各班教室

8月31日(四)

9月15日(五)

【註冊】

一、請班長於1935前收齊全班之「繳費三聯單」回執聯及「學生證」後,繳交至進修部公室註冊組。

二、領書(需繳交劃撥單)。

進修部辦公室

二、「繳費三聯單」期限與重要事項:

(一)請於9/1(五)~9/15(五)期間至銀行或超商繳費;使用ATM自動櫃員機繳費者務必保留收據供辦理註冊;辦理信用卡繳費者請檢附繳費紀錄資料辦理。

(二)家長會費減免如有同一家庭2人以上一起就讀進修部之學生,其就讀年級較高者均可申辦減免家長會費。請於尚未繳納劃撥單之前,逕洽註冊組潘老師申辦。

三、「註冊」重要事項說明: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及各項代收費明細表

項目

金額

備註

學費

6240

*符合免學身分之學生,免繳。

*重讀生與復學生須繳

 

實習實驗費

1300

 

雜費

1025

 

代收費

平安保險費

175

*依實際招標金額定價。

家長會費

100

 

冷氣維修費

180

 

書籍費

*

*依學期實際用書定價。

服裝費(新生)

2410

*依實際招標金額定價。

2280

*依實際招標金額定價。

健康檢查費(新生)

330

 

     

(一)請班長負責收齊全班完成繳費之「繳費三聯單」收執聯及「學生證」後(新生免收),逕洽進修部教務組辦理註冊事宜。

1.「繳費三聯單」收執聯及「學生證」均請分別按學生座號順序由小至大排列。

2.「繳費三聯單」如係利用ATM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者,除繳交收執聯外,應另繳收轉帳繳費收據單。

 (二)繳費三聯單中有關「學生團體保費」一項本校僅係預為代收單位,非承保單位,學生是否符合保險公司納保資格,須俟保險公司核定後方能確認。不符合納保規定者將全數退還所繳交之保費。

 

!

貳、就學貸款:申辦事宜請自行至進修部網站查詢,申請期限:即日起~9/8(五)(例假日除外)未於期限內申請者,需繳交全額學雜費。

參、申請減免學、雜費注意事項:

「高職免學費補助」統一由學校端進行申請,學生仍可申請以下減免。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6條第1項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以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為限」

(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9/8(五)(例假日除外)。未於期限內申請者,需繳交全額學雜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間內申請,請先洽註冊組。

(二)     申請地點:進修部辦公室註冊組。(三)具多重身分者僅能擇一申辦(四)減免身分、申請限制及申請表單:

 

項次

減免身分

申請表單

申請限制

1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填妥以下2份表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身障減免學雜費補助申請表2身障減免學雜費補助切結書

(證明文件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2/01/01以後申請之正本)。

家庭年所得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者得減免。

※112學年度第1學期家庭所得總額統一採計111年度並由教育部進行查調。)

2

軍公教遺族子女

填妥「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

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2/01/01以後申請之正本)。

若同時申請免學費及本減免,依規定僅能擇一申請(欲申請本減免者,須提出放棄免學費補助申請)

3

現役軍人子女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1/01/01

後申請之正本)。

 

4

原住民族學生

填妥「原住民籍學生就學高級中等學校就學費用

優待申表」及「領據,並檢附具原住民分及族別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2/01/01以後申請之正本)。

 

5

低收入戶學生

填妥以下5份表單,並檢附112年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學生申請表

2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書3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領據(證明文件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2/01/01以後申請之正本)。

臺北教育局餐費補

申請條件: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低收入戶」、「家遭變故,致經濟陷困境」及「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學生。學生年齡小於19歲(民國93830日後出生)

6

中低收入戶學生

填妥「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表並檢附112

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7

特殊境遇家庭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戶籍謄本等文件請檢附112/01/01以前

後申請之正本)。

(:已申請上開補助者,不得再申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1:若具備以上第1至第7項申請資格者,請於拿到「繳費三聯單」後速洽註冊組申辦減免,並於重新核發「繳費三聯單」後才可繳費

2:「高職免學費」並未包含書籍費及實習工具費。若擬不申請免學費補助者,須俟開學後再至註冊組辦理補繳作業。

請申請減免學雜費之學生依規定日期時間內辦理完畢,逾期恕不受理。

3:同時符合多項減免資格者,請洽詢註冊組擇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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