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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 / 教室佈置

教室佈置比賽114-1得獎班級



 

國立新化高工教室佈置比賽辦法


一、目的

藉由教室環境美化與整潔維護,塑造良好的學習環境,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並達到教育環境功能。

二、範圍

各班教室範圍含陽台(不含走廊)。

三、佈置地點與評審配分

  • 公佈欄 60%
    必備欄位:
    - 「公佈事項」
    - 「學習園地」
    - 「友善校園專區」(含反霸凌LOGO)
    - 班級公約、英語進修及其他可依班級自行增加的佈置主題
    ※缺少必備欄位者,酌予扣分
  • 陽台 20%
    - 垃圾分類、掃地用具、洗手台與其他用具,可進行美化創意佈置
    - 垃圾分類應標示清楚,並隨時保持乾淨
  • 黑板、牆面、教室角落、教具與置物櫃 20%
    - 可針對班級特色與經營目標設立標語、佳句或學習角落
    - 鼓勵營造雙語環境
    - 教具與置物櫃應保持整潔美觀

注意事項

  • 所有佈置除公佈欄可使用圖釘、釘槍外,其餘位置禁止使用膠帶、雙面膠、鋼釘等破壞表面的材料,違規者除嚴格扣分外,亦需負擔賠償與修復責任。
  • 教室佈置應兼顧創意、美觀、實用及教育意義,並務求永續維護。
  • 教室內應盡量減少雜物堆放,保持教室內外乾淨整齊。
  • 鼓勵使用再生環保素材,依使用情形酌予加分。
  • 若因正常使用而損壞設備或公物,請立即向總務處回報並申請修復。

四、評分時間

依每學期行事曆表定時間至各班進行評分。

五、評分人員

學務主任、訓育組長、衛生組長、美術老師及各年級導師代表。

六、獎勵

  • 全校取前五名班級,頒發獎狀各一面。
  • 得獎班級導師可提報熱心服務同學,依有功程度核予小功乙次獎勵。

七、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陳報校長核定。

學習自律自治且具備民主法治精神積極參與團體公共事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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