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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專區 /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 情持續營運計畫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 情持續營運計畫草案

壹、計畫目的:各級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為因 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變化訂定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並依「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 社區傳播」風險情境,進行持續營運之風險評估和因應策略,以維護 全校教職員工生的健康。

貳、計劃依據: 衛福部疾管署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辦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44618 號函辦理。 參、實施日期: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結束止。 肆、計畫執行:

一、各單位任務分工 成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責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其小組分工 職掌,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督導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學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衛生 組長擔任執行秘書,納編本校相關處室人員。各單位分工如下:

(一)教務處: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急性傳染病組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部律定 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二)學務處:統籌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統籌校 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1.生輔組: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依相關 規定通報有關單位。

2.衛生組:督導校園之環境衛生及消毒作業。

3.健康中心:護理師提供各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資訊、防疫宣導。

4.導師:掌握班級學生出缺席狀況及班級疫情通報作業。

(三)輔導室: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 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

(四)總務處:本校防疫物資採購(額溫槍、口罩、消毒水、酒精、肥皂等),協助業務 - 2 - 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當本校辦公場所及教室有極可能病例發生時,立 即實施消毒作業,並控管來賓、廠商進入校園健康控管。

(五)主計室:籌措本計畫相關經費及核銷。

(六)人事室: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 止上班規定及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因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 之請假與停課規定,並知會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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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變指揮 統一由本校防疫長負責指揮應變事宜。 指揮全校所有業務之防疫決策與措施(包 含人事、行政、總務、教學研究等業務)。

三、協調事項

(一)各處室應與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各項因應防治措施。

(二)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病例時之因 應作為。(人事)

(三)發現教職員工生有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須依本校緊急傷病處理要點並依甲級 事件上網通報校安中心,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通報及就醫治 療。(健康中心、生輔組)

(四)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依疫情發展並考量輿情適時修訂並發布。

(五)教職員工生,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 病傳染。(人事、班級導師、護理師)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防治工作指引 「零星社區感染」風險

(一)開學前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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